- 利用副产废渣、废液年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4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淄博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副产废渣、废液年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⑴项目名称
利用副产废渣、废液年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⑵项目概要
淄博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原桓台县社会福利新型建材厂)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柱。公司位于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原山东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主营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销售无水氯化钙、聚合氯化铝等。利用副产废渣、废液年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于2012年8月投产,采用盐酸、电石泥等原料,通过中和反应、板框压滤、三效蒸发、造粒等工艺生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利用副产废渣、废液年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属于已建成并投产项目,本次环评为利用副产废渣、废液年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淄博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395339068
地址: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⑴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措施效果监测、预测验证监测、运行工程与报告书工程符合性→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价、相符性评价→补救措施或改进措施可行性论证→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⑵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工程分析、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
四、公众参与形式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淄博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副产废渣、废液年产3万吨/年无水氯化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将通过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其它相关因素确定调查问卷的内容、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人数。
五、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10天,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淄博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告知淄博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淄博市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淄博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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